医大镜鉴 | 公款旅游典型案例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方正出版社书籍等   发布时间:2025-05-22

从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计报表来看,2024年共查处违规旅游问题 3504 起,批评教育和处理 5345 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28人。违规旅游问题既违反党的纪律,又败坏党风政风,滋长享乐主义,有的还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案例,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不容忽视,还需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堤坝。现聚焦公款旅游问题,梳理教育医疗等领域反面典型案例供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案例一: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处长刘宪勤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7月,刘宪勤赴齐齐哈尔市、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出差期间,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绕行漠河市游览龙江第一湾、中国最北点等景区,返回大庆市途中绕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游览,使用公款支付车辆油费等费用。2024年9月,刘宪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小六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3年5月11日至13日,李小六等人赴外地调研交流期间,改变公务行程,驾乘公务用车到某景区参观游览。2023年11月,李小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文山州砚山县第一中学、第三高级中学、民族中学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22年6月,砚山县第一中学、第三高级中学、民族中学联合组织教师赴省外参加培训期间,未按原计划开展,带队领导擅自接受培训方安排,组织参训教师到培训当地多个景区景点参观游玩,相关费用以培训费冲抵。2024年5月,培训带队领导、民族中学副校长吴允江,时任第一中学副校长杨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培训带队领导、第二高级中学校长(时任第三高级中学副校长)马素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四: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干部王军杰、工会主席王青波违规组织参与公款旅游问题。王军杰在分管培训工作期间,与时任招生培训处处长王青波在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外出参加实训过程中,多次安排该院无关人员一同前往,借机赴景点游玩,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9月,王军杰、王青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案例五: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第二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徐辰违规收受礼金、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徐辰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4万元;违规组织该校14名教职员工赴喀纳斯等地旅游,花费公款共计2.71万元。此外,徐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徐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六: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教师进修学校原副校长杨玉红、培训处原主任相学文、培训处原干部田静等人借外出学习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3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按照工作安排,杨玉红、相学文、田静带领28名培训人员赴山东小学教学特色校观摩学习。期间,杨玉红擅自决定,和相学文、田静带领培训人员到济南趵突泉、烟台蓬莱阁景区旅游。其三人均违规报销旅游费用330元。2018年2月,杨玉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学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案例七:牡丹江师范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历史与文化学院以考察名义,与旅行社签订十日游合同,组织本院教师及家属到西安旅游,在岗教师所花费用以学科建设费等名义报销。对此,该院院长刁丽伟、党委书记陈忠平负直接责任。2016年3月,刁丽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八: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2015年7月23日至28日,该院组织38名思政教师赴青海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私自变更行程、增加景点,借机公款旅游,同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法政学院党委书记朱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长王吉林受到诫勉。

案例九: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中秋后,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唐元松、院长李银满先后两次组织学院行政人员、教职工及部分家属赴清远旅游,两次旅游共支出31771元,事后分别以赴广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深圳大学进行学术交流的名义报销了上述费用。唐元松、李银满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旅游费用改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

案例十:钟祥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余江涛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余江涛任郢中卫生院院长期间,在成都参加某论坛时,先后到成都、重庆景点旅游,事后以租车费名义报销旅游费5000元。余江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十一:岳阳市原市一人民医院在党建活动中违规改变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0年6月,时任该院党委书记曾强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陆海湖带队,组织工会委员和工会干部共22人赴常德市开展党建活动。期间,陆海湖在征得曾强同意后,临时决定改变活动行程,于6月13日上午组织参加党建活动全体成员在桃花源景区游玩,共计花费2800元,并通过虚增住宿发票金额的方式予以报销。2023年4月,曾强、陆海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案例十二:南漳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郭宗辉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郭宗辉通过使用虚假公函、违规列支等方式将应由个人支付的4552元餐费在单位账上报销;2023年3月,郭宗辉在杭州培训学习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借机旅游,违规报销住宿费用1110元。郭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十三: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院长郭聚生借公务差旅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7年7月3日至11日,郭聚生借赴哈尔滨市出差之机,绕道前往呼伦贝尔大草原、额尔古纳、满洲里等地游玩,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2022年12月,郭聚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案例十四:海南省平山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林展等人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4月至2017年9月,林展和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大球、杨文岸等人先后组织6批次、相关人员16人次,利用参加相关年会、学术会之机,以考察学习的名义,擅自占用会议时间和延长返程时间,到北京长城、洛阳龙门石窟等景区观光旅游,并以各种名义虚开发票抵冲旅游报名费、门票费,违法套取公款、违规报销旅游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补助费等共计25677.5元,用于个人旅游开支。其中,林展参加4次,违规报销3269元;陈大球参加4次,违规报销3269元;杨文岸参加2次,违规报销1533元。同时,林展批准同意省平山医院医教科科长兼药械科主任卢鸿雁等13人违规报销17606.5元。2021年8月,林展、陈大球、杨文岸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卢鸿雁等13人违纪问题受到相应处理。

案例十: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朵海生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纵容、带头参与违规吃喝问题。2024年4月,朵海生将民和县委批准的赴云南省培训改为“考察学习”,以规避赴省外培训需上级组织审核的规定;擅自变更培训方案内容,要求第三方培训机构在行程安排中多设置旅游景点,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其间,朵海生多次接受参训的私营企业主、乡镇人员宴请,纵容和带头参与违规吃喝,导致学员多次聚餐饮酒。朵海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警示教育视频:揭开违规旅游“隐身衣”https://mp.weixin.qq.com/s/qW9vJfyjg8TDtBc7zoRaSQ

材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方正出版社书籍,其他官方媒体通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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