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大镜鉴 | 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警示

作者:党风办   发布时间:2023-05-10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背后,时常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纪法、严格自律,强化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收集整理1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镜明鉴,希望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严守党纪国法的思想道德防线

案例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原图书馆馆长王恩杰醉酒驾驶问题。2021109日,王恩杰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王恩杰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18.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王恩杰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202212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王恩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辽宁师范大学原数学学院团委书记全俊龙醉酒驾驶问题。2021529日,全俊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全俊龙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84.25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全俊龙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212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俊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沈阳音乐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管理人员马敬华(自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醉酒驾驶问题。2018118日,马敬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马敬华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马敬华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212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马敬华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由管理七级降为管理岗十级。

案例沈阳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副教授王昕陟醉酒驾驶问题。2021 108日,王昕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王昕陟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54.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王昕陟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212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王昕陟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业技术岗五级降为专业技术岗九级。

案例岳阳开放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蒋芃酒驾问题。2018227日,蒋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29日,蒋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蒋芃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拘留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10月,蒋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宣城市生物工程学校原副校长汪荣华醉酒驾驶问题。2021918日晚20时许,汪荣华酒后驾驶一小型轿车沿宣城市区圣俞路自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公交站台向东行驶至三百米处,被公安交警现场查获。经检测,汪荣华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3.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68日,汪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沈阳音乐学院原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李勇醉酒驾驶问题。202165日,李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李勇的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15mg/100ml。李勇涉嫌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2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李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由领导管理岗位六级降为普通管理岗七级。

案例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原纪委书记(副处级)邢廷卫醉驾问题201978日晚,邢廷卫在洪山区交通大队开展的夜查酒驾整治行动中,经吹气检查和抽血化验,达到醉驾标准。713日,多家媒体报道或转载了以上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邢廷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处分,降为正科级管理岗安排工作。

案例蚌埠学院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原科长石洪伟醉酒驾驶问题20177621时许,石洪伟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石洪伟血液酒精含量达1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187月,石洪伟被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政级别降为科员。

案例中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病理教研室教师王健醉酒驾驶问题。20174280时许,王健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北三马路时,被在此进行检查的交警截停并移送公安机关,经鉴定,王健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912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王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三级,由专业技术10级降至13级。

案例十一淮南师范学院网络信息中心用户服务部原主任王宏政醉酒驾驶问题。20176123时许,王宏政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王宏政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3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177月,王宏政被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9000元。同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案例十二广东省信宜市中医院主管中药师张天贵醉酒驾驶问题2017427日,张天贵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信宜市邮电大厦对出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78月,因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张天贵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初,张天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十三贺州市昭平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郭庆安酒驾问题。2022411日,郭庆安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处以罚款15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9月,郭庆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十四长春市妇产医院办公室九级职员袁宗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1119日,袁宗在工作日中午期间与朋友就餐饮酒,1120日凌晨137分,袁宗驾驶机动车在经开区赛德广场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27mg/100ml,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8月,袁宗受到记过处分。

案例十五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检验技师周宁醉驾问题。202011619时许,周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至彩虹南路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周宁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审判机关依法判决周宁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214月,周宁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十六湖北省荆州市毛市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邓辉醉驾问题。2021922日,邓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9.0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2022118日,邓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4月,邓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纪法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相关链接:https://www.ccdi.gov.cn/fgk/law_display/212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相关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flfg/sfjs/201312/t20131227_66040.s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fl/205308/index.html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相关链接:https://www.ccdi.gov.cn/fgk/law_display/7087

酒驾的政务处分依据:

第四十一条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法给予政务处分。

醉驾的政务处分依据:

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相关链接:https://www.ccdi.gov.cn/fgk/law_display/6343

酒驾的党纪处分依据:

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醉驾的党纪处分依据: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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