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下发的通报文件,银滩镇某社区干部感慨道:“看着曾经的熟人被处分,心里感到十分惋惜,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徐某为鉴,坚决不利用职权为亲属‘开后门’。”
通报中提到的徐某,原是银海区银滩镇某社区党总支书记,他被查处的事情,还得从建设社区文化活动室这一工程项目说起。2015年,社区居委会计划使用集体资金新建一栋楼房,用作社区文化活动室。徐某立即想到了他那个经常给别人建房的“包工头”哥哥,并产生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于是,徐某找到其哥哥,悄悄地将工程承包给了他,并签订了合同。
随后,社区党总支又要新建一栋楼房用作党群服务中心,徐某想到的依旧是其哥哥。但面对银海区纪委监委开展的“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专题警示教育,徐某担心违纪事实被揭发,心里十分犹豫。为规避监督,徐某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主意——借其哥哥朋友朱某的名义与社区签订工程合同,实际仍由其哥哥进行项目工程施工。2017年至2020年期间,由徐某指定亲友施工的两项工程先后竣工并通过验收,社区居委会向其哥哥支付了工程款70余万元。
然而,随着银海区委第三轮村级巡察的开展,银滩镇某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室和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异常情况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徐书记,我们是巡察组的工作人员。关于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室和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问题,请您以社区居委会的名义向组织上交一份情况说明。”面对组织,徐某只交代了社区文化活动室的真实建设情况,却隐瞒了自己亲友承建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事实。
巡察组随后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至银海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核查后发现徐某所在社区的文化活动室和党群服务中心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均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四议两公开”。
“两个项目既然都没有经过正规的程序决策实施,那么徐某为什么会突然终止与其哥哥的‘合作’而去和朱某签订合同?”带着疑问,办案人员决定进入社区走访,了解事情的真相。
“我记得当时社区建设文化活动室和党群服务中心这两栋楼房都是徐书记的哥哥在现场指挥施工……”社区的群众向办案人员反映道。经过核查,徐某所在社区的文化活动室及党群服务中心的项目均由其哥哥承包施工,且不具备承建楼房的相关资质。
“当时心想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合同是居委会与我哥签的,白纸黑字,躲是躲不过了。但党群服务中心的合同是我哥借他人名义与居委会签订的,以为只要打死不认,组织就没法掌握我利用职权优亲厚友的问题了……”面对办案人员摆出的证据,徐某低下了头。
经过银海区纪委监委调查,徐某作为社区党总支书记,不仅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还违反政治纪律,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信息干扰巡察工作,最终,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