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审核的“章”与“法”

作者: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1-09-07

 从一定意义上讲,公文质量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单位的工作质量、水平和效率,代表了一个单位的形象。做好公文审核工作,必须立足实际、讲究“章法”,认真总结规律,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提升公文质量。

“章”讲三“精”

  一篇公文好不好,主要把握 “意”“核”“形”三个方面,即在立意、内容、格式上着重把关。

  “意”要精准。“意者,一身之主也。”公文姓“公”,核稿人员在收到文稿后,首先要了解发文意图是否明确、精准。

  一是由题寻“意”。标题通常概括了一篇公文的主要内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要素构成。紧紧围绕“谁发文、什么事”两个核心,快速通读全文,核实是否存在升格发文、意图不清楚甚至请示报告混淆等问题。

  二是沟通索“意”。文稿来源广泛,涉及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在初判无法明晰发文意图的情况下,务必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沟通与拟稿部门勤交流,不能“束之高阁”不管不问,也不能“一过了之”把问题推给领导。尤其是如果拟稿人都说不清楚发文的意图,在予以退文的同时,要做好沟通,取得拟稿部门的充分理解。

  三是阅文领“意”。很多时候发文意图就隐藏在每天流转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及签报等收发文件当中,核稿人员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各条线的信息,多阅读学习各类文件,从文件中领会精神和把握意图,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

  “核”要精细。内容是公文审核的核心,涉及逻辑顺序、框架结构、文字表述、支持材料、观点结论等,既要从大处着眼,又要从小处入手。提高内容审核的质量和效率要突出三个把关,做到删繁就简、简明扼要。

  一是突出源头严把数量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改进文风,解决文山问题,严格按照年度发文计划,坚决守住精减文件的硬杠杠硬要求,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二是突出文风严把篇幅关。发扬“短实新”文风,严格按照“政策性文件、向党中央及上级单位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0页”的标准,坚决压缩文件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

  三是突出提纲严把要素关。“举网以纲,千目皆张。”一般来说,审核工作报告类公文,要看是否提炼成果、总结不足、制订计划;审核请示类公文,要看是否交代背景、提出办法;审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报告类公文,要看是否讲清楚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审核意见方案类公文,要看是否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计划,提出切实举措和工作要求。

  “形”要精美。格式是文件效力和权威性的直观体现,格式符合要求体现了公文的“庄重美”和“规范美”。

  要规范公文格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一条线(如版记中的分割线)都不能放过,做到一丝不苟、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例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公文格式设置规范》,对18项公文格式要素进行详细说明并作图解注释;建立季度错情通报机制,将错情纳入《公文格式错情典型案例集》,让出错部门“红脸出汗”,切实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通过严把公文格式审核关,发文拟稿的规范性明显增强,拟稿人员的公文处理水平不断提升,公文质量提升工作成果持续巩固。

“法”讲两“严”

  一篇公文能不能发,还要严把两个底线关,即政策法律和程序流程。

  政策法律要严守。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公文的生命线,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最新精神是公文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制定切实可行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公文的基本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在公文审核中注意同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与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衔接,严格进行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查,多人交叉检查、从严审核把关,防止“带病”公文印发,确保“零失误”“零差错”。

  程序流程要严格。公文制定流程涉及请示汇报、征求意见、上会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重要程序,要遵守行文规则,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越级行文、不按流程提交发文、报告夹带请示事项、“一件多请”等违反行文规则问题的出现。

  同时,对涉及重大问题或全局性文件的印发,应先提交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再履行发文程序;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而应进行会签的事项,会签单位负责人应写明会签意见,一般不使用“已阅”或简单签名作为会签结果。

  公文审核无小事,核稿人员每天面对的都是“急、难、险、重”任务,更要始终胸怀全局、提高责任意识,苦练内功强本领,严格标准讲“章法”,以高质量公文助力高质量发展。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