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办通〔2020〕58号)精神,经研究,推荐温汉春同志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至1月29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1年1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综合楼十三楼1312室,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58147。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拟推荐对象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温汉春 |
女 |
汉族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重症医学科教研室副主任、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内科与呼吸危重症病房副主任(主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