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网络举报平台的通知

作者:-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8-05-22

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

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为实现纪检监察系统网络举报平台全覆盖,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的通知》(驻桂教纪发〔2018〕6号)要求,学校已在新版主页增设了“我要举报”版块,现就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任务

   (一)开设窗口。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所在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开设“举报方式”窗口,具体参照学校主页“我要举报”版块。

   (二)链接方式。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的举报窗口直接链接到学校主页“我要举报”和自治区纪委的举报平台。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网络举报平台的建设工作。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主动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于2018年6月25日前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指导。网络举报平台的建设涉及到门户窗口建设和网络连接,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要做好协调指导,学校纪委年内将对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独立法人单位纪委要认真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措施、好办法、好经验,认真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网络举报平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刘响平,联系电话:0771-5358147。

 

 

                                                   中共广西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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